发生其他应付及暂存款项,借记“库存现金”、“银行存款”等科目,贷记本科目。支付款项时,借记本科目,贷记“银行存款”等科目。
四、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,反映尚未支付的其他应付及暂存款项。
第231号科目 代管经费
一、本科目核算党团组织及单位行政委托工会代管的、有指定用途的、不属于工会收入的经费,如代管的党费、团费、职工互助金等。
二、本科目应按拨入代管经费的项目或单位设置明细账。
三、收到代管的经费时,借记“银行存款”科目,贷记本科目,实际支出时,借记本科目,贷记“银行存款”科目。
四、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,反映尚未使用的代管经费。
三、净资产类科目
第301号科目 固定基金
一、本科目核算工会购入、调入、建造、盘盈、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所形成的基金,以及拆除、盘亏、毁损、捐出固定资产等原因减少的固定基金。
二、固定基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:
(一)固定基金增加:
1.购入、有偿调入固定资产,借记“固定资产”科目,贷记本科目,同时借记“资本性支出”等科目,贷记“银行存款”等科目。
2.自行建造固定资产,发生基建支出时,借记“在建工程”科目,贷记“在建工程占用资金”科目,同时借记“资本性支出”科目,贷记“银行存款”科目。工程完工时,借记“固定资产”科目,贷记“在建工程”科目,同时借记“在建工程占用资金”科目,贷记本科目。
3.无偿调入、接受捐赠固定资产,借记“固定资产”科目,贷记本科目。
4.盘盈的固定资产,借记“固定资产”科目,贷记本科目。
(二)固定基金减少:
1.有偿调出、出售的固定资产,按账面原值,借记本科目,贷记“固定资产”科目;取得的收入扣减相关支出后的净额,借记“银行存款”等科目,贷记“其他收入”科目。
2.毁损、报废的固定资产,按账面原值,借记本科目,贷记“固定资产”科目。同时,按清理过程中取得的收入,借记“库存现金”、“银行存款”等科目,按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支出,贷记“库存现金”、“银行存款”等科目,按清理净收入(或净支出),贷记“其他收入”科目或借记“其他支出”科目。
3.以固定资产对外进行股权投资,按固定资产的评估价等,借记“投资”科目,贷记“投资基金”科目;同时,按投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,借记本科目,贷记“固定资产”科目。
4.盘亏的固定资产,按账面原值,借记本科目,贷记“固定资产”科目。
三、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,反映工会拥有的固定基金总值。
第302号科目 在建工程占用资金
一、本科目核算工会在建工程完工前累计占用的资金。
二、本科目可按具体工程项目设置明细科目,进行明细核算。
三、在建工程占用资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:
(一)预付工程款时,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,借记“资本性支出”科目,贷记“银行存款”科目,同时借记“在建工程”科目,贷记本科目。
(二)工程完工时,借记“固定资产”科目,贷记“在建工程”科目,同时借记本科目,贷记“固定基金”科目。
四、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,反映工会尚未完工的各项在建工程发生的累计实际支出。
第311号科目 投资基金
一、本科目核算工会对外投资占用的基金。
二、投资基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:
(一)投资基金增加
1.购入国债等债券,借记“投资”科目,贷记“银行存款”等科目;同时,借记“结余”科目,贷记本科目。